根据成都体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成体院〔2022〕249号)中师德评议的相关要求,经汪金刚、刘豫洲两名同志本人申请,所在支部、后勤基建党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递次进行评议,现将师德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申报人姓名 |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 |
现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时间 |
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
党支部评议等次 |
1 |
汪金刚 |
研究实习员 |
2016年9月 |
助理研究员 |
合格 |
2 |
刘豫洲 |
讲师 |
2020年12月 |
副教授 |
合格 |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向后勤基建党委反映,电话:85052057。
后勤基建党委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