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通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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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水费、清洁费、公房租金、校园网络费、停车费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校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住户:

为方便大家交纳水费、清洁费、公房租金、校园网络费、停车费,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并报学校同意,从2017年开始,分别按以下方式交纳。

一、交纳时间

上述相关费用原则上每半年集中交纳一次。

1、清洁费、公房租金、校园网络费、停车费为先付费。上半年交纳时间为上一年12月15日-31日,下半年交纳时间为本年6月15日-30日。

2、水费为后付费。上半年交纳时间为本年6月15日-30日,下半年交纳时间为本年12月15日-31日。

二、交纳方式

1、水费、清洁费、公房租金、校园网络费交纳。学校后产处和信息技术中心将在规定的交纳起始时间前,集中将水费、清洁费、公房租金、校园网络费相关交费信息提前送达计财处。

在职职工和本校离休干部原则上在次月工作中扣除;退休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住户在交纳时间内,直接到计财处综合预算科(收费室)交纳。其他住户指购买了家属区住房的校外人员。

2、停车费交纳。在工资中扣交停车费的在职职工或离休干部,由计财处根据保卫处提供的交费名单和金额,直接从交费期当月本人工资中扣费;以现金交纳停车费的,届时请直接至计财处综合预算科(收费室)交纳。

保卫处将依据计财处反馈的已交款人员名单,对一卡通进行授权。若有变更,请车主提前到保卫处治安科(第二办公楼104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三、相关程序

1、水费。能源管理中心将分别在上半年的6月10日-15日和下半年的11月10日-15日,在职工楼栋单元门口张贴《自来水计量登记表》。请各住户分别在6月16日和11月16日前如实填写数据。能源管理中心根据各住户的填报数据进行用量计费,交后产处物管中心汇总后交计财处。如未填写数据的住户,将按每月15吨计量取费。

2、清洁费和公房租金。由后产处物管中心将按规定的标准,如实向计财处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数据。

3、校园网络费。请使用了校园网的退休教职工、家属及其他住户于2017年3月1日-15日,到计划财务处补交2016年10月-12月(3个月)网费,预缴2017年1月-6月(6个月)网费,合计225元。以后按交纳方式的第1条执行。逾期尚未交纳,校园网账号将暂停服务。

四、其他

1、未结清2017年以前相关费用的同志,请于2017年3月1日-15日按原交费方式交纳。逾期未交纳相关费用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咨询、交费和补交相关费用开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除外)。

3、如对所交费用有疑问,请与以下相关部门联系:

序号

项 目

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

办公地址

1

水费

85094972

能源维修管理中心

红旗超市旁

2

清洁费和公房租金

85092170

物业管理中心

第二办公楼206

3

校园网络费

85015050

信息技术中心

第二教学楼302

4

停车费

85096822

85055185

保卫处

第二办公楼

104、106

5

计财处收费室

85091793

计财处综合预算科(收费室)

第一办公楼113

后勤产业处 保卫处 信息技术中心 计财处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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