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年终报账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1、年终报账截止时间:12月22日(22日之后,不再受理财务报账业务)
2、2017年恢复报账时间:2017年1月11日起,财务科恢复报账等各项业务。
3、跨年度报账问题:2016年发生业务(票据)应报未报的,于2017年1月31日前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报账手续,过期不再办理跨年度报账。因未及时报账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员自己负担。
4、停止报账期间的工作:
(1)财务部门处理年终账务、与财政和银行对账、清理往来款项和资金结余、作2016年度决算相关工作;进行跨年账务处理、财务系统升级、做好2017年新年开账准备工作等;
(2)校内各部门总结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预算执行效果自评相关工作;
(3)职能部门检查验收2016年度专项项目预算执行效果,提出2017年项目预算增、减建议;
(4)计划财务处根据部门自评、职能部门建议、学校相关规定,对2016年度校内财务工作进行评比表彰,修订完善校内2017年部门预算。
……希望各中心务必关注上述两个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