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通知/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后勤通知/公示公告

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货比三家”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6-06-18    作者:刘豫洲     来源:     点击: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环湖北路 1942 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不超过4.8万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环湖北路 1942 号);

3、质量保障:供应商须提供全新货物(含零部件、配件、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碰撞痕迹,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侵权,严禁以次充好,来源渠道合法。产品质量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地方及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及出厂标准。供应商应按双方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义务;

4、售后服务:采购人收货后,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5、样品要求:供应商参与比选时,须按采购要求提供两分类中型不锈钢垃圾桶及茶叶分离垃圾桶的投标样品。

六、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七、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以供应商参与比选时提供的样品质量及技术指标为准;

2、验收时,如发现货物存在短装、次品、损坏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采购人应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作为补充、更换缺损部件的有效凭证。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八、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

九、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100%货款。

十、报价函的递交

请于 2026年6月24日上午10:30以前,将盖章的报价单递交至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 1942 号奥星食堂3楼343会议室,联系电话18608000039。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新校区垃圾容器采购项目报价清单》


成都体育学院后勤处

2026年6月18日

友情链接 / Link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环湖北路1942号 邮编:641418

电话:028-85052057 传真:028-85052057

Copyright 1942-2026 成都体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20278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