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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基建党总支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8-12-03    作者:     来源:     点击:

11.30日下午,在健康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后勤基建党总支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何定煦主持了学习会。

何家东同志首先强调要注意避免“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利用每一次组织生活的机会认真学习党建相关政策,强化“四个意识”。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历的4次修订。新《条例》强调六大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何家东指出此次处分条例再修订,其中八大亮点值得关注,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主要包括: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四种形态;五处记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任均同志指出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与原先相比,《条例》有以下新亮点。

第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条例》第二条规定,“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是“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条例》第三条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是突出监督执纪的“靶心”。《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五是“四种形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六是严惩“七个有之”,净化政治生态。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维护党的纪律,促进每个党员干净办事、廉洁从政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条例,自觉遵守,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何定煦同志讲到,新修订的《条例》是党在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以党规当即形式固化下来。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中央再次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面对8900多万党员,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高压线”,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深入浅出的阐述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并再次强调这些“高压线”绝不能碰。

供稿单位:后勤基建党总支

通讯员:徐建军

撰稿人:严 蕾

审稿人:何定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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